根據(jù)工作需要,按照《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》和《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師宗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崗位說明
招聘崗位為協(xié)助民警開展執(zhí)法執(zhí)勤和其他勤務活動的警務輔助人員,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,不納制管理,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。
二、崗位及招聘人數(shù)
本次共招聘44人,具體詳見《師宗縣公安局2026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》(以下簡稱《招聘計劃》)。
三、招聘條件
(一)應聘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年齡為18周歲以上,具體詳見《招聘計劃》;
3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、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
4.道德品行良好,遵紀守法;
5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、心理素質(zhì)和工作能力;
6.未就業(yè)或者在正式聘用前與原用人單位已解除勞動關系;
7.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具備的其他資格條件,詳見《招聘計劃》;
8.招聘崗位對專業(yè)能力有特殊要求的,應聘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要求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:
1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;
2.受過司法拘留、行政拘留的;
3.因賣淫、嫖娼、賭博、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;
4.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,因嚴重違紀違規(guī)被辭退或者解聘的;
5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;
6.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;
7.曾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,因違紀違法被解除聘用的;
8.現(xiàn)役軍人;
9.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國家有關規(guī)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三)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聘用以下人員:
1.烈士、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、子女;
2.退役軍人、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;
3.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模范;
4.國家和本省規(guī)定的其他優(yōu)先聘用情形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網(wǎng)上報名時間
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23時(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)
(二)資格審查
時間:2026年5月28日08:30—11:30
地點:師宗縣公安局主樓一樓106辦公室
應聘者應該準備以下資料: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;崗位所需畢業(yè)證(學位證)復印件;符合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聘用的證明材料復印件;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(職業(yè)資格)證書、專業(yè)等級證書復印件;個人征信報告(簡版);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。
(責任編輯:小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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